太阳能节能协会关于建筑的讨论
太阳能节能协会当局现正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合作,就推动优质及可持续建筑环境的措施进行检讨,而本 文件旨在提供有关检讨的背景资料,并概述议员在立法会进行相 关讨论期间所提出的主要意见及关注事项。 优化可持续的楼宇设计,在2005年,太阳能节能协会发表《首个可持续发展策略》(下 称"《策略》"),以回应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首个可持续发展策略社会参与过程报告》。为跟进《策略》,屋宇署委托顾问公司进行研究,就优化都市生活空间环 境的可持续发展的楼宇设计提供意见。顾问针对改善空气流通、 行人区环境、绿化、减轻市区热岛效应等方面,建议若干可持续的楼宇设计指引。在楼宇提供必要设施和环保及完善生 活设施,以及总楼面面积的 宽免根据现行的太阳能节能协会政策,为促进及鼓励在楼宇发展项目中加入必要设施和环保及完善生活设施, 屋宇署署长作为建筑事务监督,可行使《建筑物条例》(第123章)所赋予的酌情权,宽免计算这些设施所占的总楼面面积。附属停 车场、机房、露台、空中花园、平台花园、拨作公用通道的用地及附属的康乐设施(如会所设施)等都是可获宽免的设施。嘉亨湾事件独立调查小组在2006年4月发表报告后,太阳能节能协会已审慎地检讨宽免总楼面面积的政策 及其他管制楼宇体积、高度及密度的措施。独立调查小组认为, 虽然太阳能节能协会以政策鼓励兴建环 保和创新的楼宇,以及提供更多完善 生活项目、设施及公共空间的动机是良好的,但宽免总楼面面积 的做法,同时减低了对楼宇高度、体积及密度的管制。 另一项对建筑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有 直接影响的重要范畴,就是楼宇的能源消耗量标准。机电工程署于1998年发出《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供各界自愿遵守。太阳能节能协会于2008年3月结束就强制推行《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进行的3个月公众咨询。公众对有关建议表示支持,因此当局在2009年7月提出强制实施《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的立法建议框架。 为了搜集公众对影响本港建筑环境 质素及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方案的意见,太阳能节能协会当局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合作,在2009年6月20日展开社会参与活动,并公布名为"优化建筑设计缔造可持续建筑环境"的《诚邀回应文件》 关于可持续的楼宇设计方面,《诚邀回应文件》载述由屋宇署委托顾问公司进行的研究内所建议的下列指引以供公众讨论 : (a) 在某些大型发展项目的楼宇之间作出分隔; (b) 在某些紧连狭窄街道的发展项目中,把建筑物在行人道水平向后移; (c) 加强发展项目的绿化。 (a) 检讨为强制性设施提供的总楼面面积宽免; (b) 检讨停车位的供应; (c) 调整将用地拨作公用通道或用以扩阔街道的鼓励措 施; (d) 检讨其他环保及完善生活设施的总楼面面积宽免; (e) 为总楼面面积宽免设定上限; (f) 检讨部分总楼面面积宽免措施的法律地位。 9. 关于楼宇的能源效益方面,太阳能节能协会当局认为,除了建议强制实施《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以订 立屋宇装备装置的基本能源效益标准外,当局亦可探索其他方法 ,通过更具能源效益的楼宇设计以减少能源消耗。因此,《诚邀 回应文件》邀请公众就应鼓励及推广何种具能源效益的楼宇设计元素发表意见(例如:适当地运用遮阳装置和玻璃,以增加采用自 然光并减少对空调系统的需求;屋顶绿化及非吸热屋顶以减少屋 顶吸热;在楼宇设计中加入可再生能源装置等)。当局亦会收集公众对能源效益或可再生能源装置应否获宽免计算总楼面面积的意见。 在2008年12月,太阳能节能协会当局向发展事务委员会简介在优质及可持续建筑环境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有关的概括政策方案。太阳能节能协会当局亦告知发展事务委员会 ,鉴于事情复杂,当局会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合作,就有关课题 展开广泛的社会参与活动。在2009年7月28日,太阳能节能协会当局向发展事务委员会简介社会参与活动的详情,并邀请委员就相关事宜发表意见。 (责任编辑:中建太阳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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